这种情况,属于未取得土地承包责任田,不能起诉村委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也就是说上门女婿在未取得土地承包责任田的情况下,只能向有关行政部分申请解决,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已经取得土地承包责任田,发生土地承包纠纷的,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
综上,在土地承包问题上,也不是所有问题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在关于索要土地承包权就必须向行政机关申请,如果是取得土地承包权,而发生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