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已满十周岁,在离婚的时候,子女一般会判给哪方生活
如果在孩子已满十周岁,夫妻双方离婚,法官一般会综合考虑,结合孩子的真实意愿,判子女和哪一方生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综上,离婚的时候,子女和哪一方生活,一般都会按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如果孩子已经八周岁,那么就结婚子女的真实意愿判,如果子女满十周岁,也就是说符合法律规定的八周岁,那么法官要考虑子女的真实意愿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