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买卖 公司法 知识产权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案例解析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合同法 > 合同订立 > 订立纠纷 > 签订购买意向书后,不想要了,需要承担缔约过失吗?

签订购买意向书后,不想要了,需要承担缔约过失吗?

来源:知识科普整理2024-05-2191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签订购买意向书后,不想要了,需要承担缔约过失吗?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也就是说,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是在缔约中违背诚信原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未生效的,应当给对方造成的信赖利益损失予以赔偿。

根据《民诉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受损失需要对自己的信赖利益损失进行举证,并且要举证采取了适当措施以免损失发生和进一步扩大的必要行为。

综上,如果在签订购买意向书时是诚信的,只是时候发生客观因素的变化,没有签订本约是不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这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

订立纠纷文章 更多
缔约过失责任中的信赖利益损失包括哪些? 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包括缔约过程中的费用,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出订立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或应当预见的违约损失。
签订购买意向书后,不想要了,需要承担缔约过失吗? 2024-05-21
最新文章 更多
收养孩子,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收养? 合法收养孩子,是可以的,需要走正规渠道,比如可以到福利院,或者有特殊情况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什么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2024-10-13
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2024-10-13
离婚的时候,什么情况可以要求对方损害赔偿? 2024-10-12
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多分财产吗? 2024-09-30
合同订立相关文章 更多
要约 更多
订立纠纷 更多
缔约过失责任中的信赖利益损失包括哪些? 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包括缔约过程中的费用,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出订立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或应当预见的违约损失。
签订购买意向书后,不想要了,需要承担缔约过失吗? 2024-05-21
合同条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