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一方不得随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更不能在准备离婚时,提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怎么办法呢?离婚后,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提前转移财产,在离婚时发现,那么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那么另外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次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