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因为赌博所负债务,另外一方需要承担相应债务吗?
不需要承担。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向他人借款用于赌博,夫妻另外一方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因为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向他人借款用于赌博,这是否属共同债务呢?这个需要讨论借款人是否明知对方是否借款用于赌博,如果是明知用于赌博,那么该借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不知道用于赌博,那么只要符合民间借贷有效的,没有无效情形,借款有效,就属于共同债务。
综上,夫妻一方借款,出借方是否知情借款用于赌博,夫妻另外一方都无需承担该债务,不过需要举证用于赌博,否则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