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公司股东清偿债务吗?
原则上公司债权人是不能直接找股东要钱的,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公司法人以其自有的财产清偿公司债务,不能直接找股东要钱。
不过,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使得法人人格否认,侵害公司、侵害债权人利益,那么这个时候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将公司和股东一起列为被告。
如果公司的股东没有履行认缴的出资义务,那么公司可以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从这里看,债权人还是不能直接让股东清偿债务,而是让股东出资,公司拿到出资有钱了,你就可以找公司清偿债务了,如果公司多个债权人,那么还要多个债权人共同受偿。估计也就这个缘故,即使未履行出资义务,也只能让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缘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