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定、意定区分,债的种类有那些
(一)法定之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主要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拾得遗失物之债等,法定之债的内容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
(二)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加以决定的债。单方允诺属于意定之债。在单方允诺之债,当事人的意思自由表现为表意人一方的任意,对方当事人因仅享有债权并不负担债务,故仅有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自由这种债的关系就可成立。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单方行为所生之债(如悬赏广告、捐助行为)、多方行为所生之债(设立公司协议所生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