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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所有人对其专有部分享有独自占有、使用的专有权,对共同使用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建筑物的整体享有成员权,构成的建筑物的复合共有权。
业主权利相关分类: 房屋质量 业主维权指南 区分所有权 相邻权 地役权
开发商擅自将公共绿地划为停车位出租出售是否有效?
开发商在未取得公共绿地停车位的所有权的情况下,擅自出租、出售停车位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024-05-19 36次阅读
装修把房子的承重墙给敲了,需要对其他业主负责吗?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拆除、改变承重墙造成侵权,业主与装修承包人轻则会被责令复原、承担民事赔偿,重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024-01-15 4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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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收养? 合法收养孩子,是可以的,需要走正规渠道,比如可以到福利院,或者有特殊情况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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