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为不动产设立质押吗?
不可以为不动产设立质押的。
在民法典中并未规定不动产质押,只有动产质押和权力质押,所以不动产是不能设立质押权的。
因为不动产买卖时以登记产生所有权转移的,并不是占有房子就能得到房子的所有权,房本分离,也就是,退一步说,房子质押给你,被你占有了,所有权还是属于他们的,而且还影响了房子所有权的居住,这样违背了用房子融资的初衷。
因为房本分离,所以只需要在登记处备注抵押就可以知道房产上是否有担保了,就已经实现了目的。
综上,法律设计者并未将不动产作为质押物,不动产只能作为抵押,而且一房还可以多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