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后,生前将遗嘱立的财产生前分给其他儿子有效吗?
有效的,如果老人立有遗嘱将其中一套房给儿子,可是在临终前,把房子给了女儿,那么以生前分配为准。
根据《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综上,立遗嘱人虽然立了遗嘱,但是在生前直接将遗嘱立的财产用另外的分配方式分配,那么就相当于把遗嘱撤回,只要分配方式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就以分配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