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开始时,哪些人可以优先继承遗产?
继承开始后,先看是否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按法定继承来,法定继承有先后顺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综上,继承开始时,如果第一顺位有人,那么第二顺位的人就不能继承,如果第一顺位没人,则由第二顺位的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