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买卖 公司法 知识产权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案例解析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海商法 > 海事责任 > 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平摊风险与损失,用以保护航海运输。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同海损措施直接造成。
海事责任相关分类: 船舶碰撞 共同海损 海难救助 海事仲裁 海事赔偿
最新文章 更多
收养孩子,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收养? 合法收养孩子,是可以的,需要走正规渠道,比如可以到福利院,或者有特殊情况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什么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2024-10-13
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2024-10-13
离婚的时候,什么情况可以要求对方损害赔偿? 2024-10-12
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多分财产吗? 2024-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