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买卖 公司法 知识产权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案例解析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担保法 > 反担保

反担保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民法典的规定,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法相关分类: 反担保 抵押 留置 保证 定金 质押 借贷担保 担保法律法规
最新文章 更多
收养孩子,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收养? 合法收养孩子,是可以的,需要走正规渠道,比如可以到福利院,或者有特殊情况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什么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2024-10-13
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 2024-10-13
离婚的时候,什么情况可以要求对方损害赔偿? 2024-10-12
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多分财产吗? 2024-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