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小朋友,在学校楼梯摔倒受伤,幼儿园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幼儿园小朋友在学校摔倒受伤,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那么学习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幼儿园小朋友在幼儿园摔倒受伤,学习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学习方面证明其是否尽到管理职责,如果不能证明,那么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