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会恢复吗?
养父母和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后,如果养子女是未成年人,那么养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自动恢复,如果是成年人,需要协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综上,未成年和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是自动恢复的;成年人和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和生父母的的关系是否恢复,要他们协商确定。